本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 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 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 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 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於112年舉行了 6 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財務報表稽核及會計政策與程序。
2. 內部控制制度暨相關之政策與程序。
3.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4. 重大取得或處分資產。
5. 資金貸與或背書保證。
6. 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
7. 法規遵循。
8. 審計委員會職責履行情形。
9.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