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 – 駐龍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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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本公司於2025年11月11日修訂「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
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負責督導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針對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
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詳情請參閱本公司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風險管理組織架構與職責
管理單位 職責
董事會 核定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確保營運策略方向與風險管理政策一致,為風險管理最高的治理單位。
審計委員會 督導審查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針對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總經理室 擬訂風險管理政策、程序與架構,協調風險管理運作之跨部門互動與溝通。
各營運單位 負責所屬單位之風險辨識、分析、評量與回應,並於必要時建立相關危機管理機制,確保所屬單位風險管理與相關控制程序有效執行,以符合風險管理政策。
■風險管理程序 本公司風險管理程序包含:風險辨識、風險分析、風險評量、風險回應,及監督與審查機制五大要素。
程序 說明
風險辨識 各營運單位應依據公司策略目標及董事會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就其所屬單位之短、中、長程目標與業務執掌進行風險辨識。 風險辨識宜依據以往經驗及資訊,並考量內、外部風險因子、利害關係者關注重點等,透過「由下而上」及「由上而下」的分析討論,結合策略風險與營運風險,全面辨識可能導致公司目標無法達成、造成公司損失或負面影響之潛在風險事件。
風險分析 各營運單位應針對已辨識出之風險事件,考量現有相關管控措施之完整性、過往經驗、同業案例等,分析風險事件之發生機率與影響程度,據以計算風險值。
風險評量 各營運單位應依據風險分析結果與風險胃納加以比對,決定需優先處理之風險事件,並作為後續擬訂回應措施選擇之參考依據。
風險回應 應考量企業策略目標、內外部利害關係人觀點、風險胃納及可用資源,來擇定風險回應方式,並針對風險回應訂定相關處理計畫,確保相關人員充分理解與執行,並持續監控相關處理計劃之執行情形。
風險監督與審查 各部門應監控所屬業務的風險,當暴險程度超出其風險限額時,相關部門應提出因應對策,並將風險及因應對策呈報高階管理階層。 風險管理應與組織中關鍵流程進行連結,以有效監督與提升風險管理落實實施之效益。
■風險管理運作情形
本公司積極落實風險管理,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當年度運作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4年11月11日,分別在人力資源足夠、人力資源穩定性、員工教育訓練等36項風險項目進行評估,未有發現超過風險接受度之情形。